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立石,书者、撰者漫漶不清。嵌于白云山正殿钟楼内墙上。 砂岩质,竖长方形,高145厘米,宽70厘米。楷书9行,行36字。剥蚀严重。 碑文记叙佳县白云山,如有棍徒游食可疑,三真寿凭帖,赴禀以凭拿。 注:“赴禀以凭拿”:北京白云观道士王真寿等,是年住持佳县白云观,持陕西布政司帖,维护白云山上社会治安。(来源:《中国·佳县白云山白云观碑刻》)
缺题 □□□□□□使司大事□ □□□□分巡道陕西布政司(下缺) (缺一行) □□□□奉此遵依即招道士王真寿等查□ □□□批各道既皆谨恪准给帖遵守焚修缴□清 □道士王真寿应承□□同各道□ 张真义景云李守风赵常清前赴白云山安置□□ 钟鼓洁净殿宇洒扫焚香□□遵守清规 □□招留异人如有棍徒併游食可疑王真寿凭帖 赴禀以凭拿□不恕须至帖者 右帖给住持王真寿等准此 万历三十六年八月(来源:《中国·佳县白云山白云观碑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