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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准则
第二节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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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安康地区法院志/第五篇民事审判
编纂单位:
陕西省安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条目类型:
志
编纂人员:
刘仁富
页数:
1
出版单位:
无
分类:
公安司法->法院工作
ISBN:
陕安出批(1992年)第068号
内容时限:
1935-1989
目录:
安康地区法院志
第五篇民事审判
第十五章婚姻案件的审判
第二节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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