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税务志
第四章工商税种(解放前)
第十三节屠宰税
第一节盐税
第二节厘金
第三节土药税
第四节货物税
第五节当税
第六节牙税
第七节牌照税
第八节契税
第十七节房产税
第十八节地价税
第十节营业税
第十一节所得税
第十二节利得税
第十四节牲畜交易税
第十五节筵席及娱乐税
第十六节遗产税
第十九节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节特种消费税
第九节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