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志
第六章行政事业费管理
第一节行政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工资制工作人员津贴(工资分)
农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水利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中等城市、中等学校教育人员工资标准表
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津贴工资分标准表
附表
大学院校及专科教育人员工资标准 小城镇中等教育人员工资标准 汽车司机工资标准
专区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 县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 区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统一增加津贴后每人每月开支计算标准 (单位:元(旧币) - 来源 : 千阳县财政志 / 第三章财政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