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劳动人事志
第三编劳动人事
第四章福利工作
第四节:死亡抚恤
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表(一九七九年二月一日起实行)
第二节抚恤范围 - 来源 : 陇县民政志 / 第三篇 民政工作
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表 单位:元 - 来源 : 咸阳市民政志 / 第五章优抚
第三节抚恤 - 来源 : 武功县志 / 第十九编民政
第二节抚恤 - 来源 : 铜川市志 / 第二十八卷民政志
1.牺牲病故抚恤 - 来源 : 陇县民政志 / 第三篇 民政工作
1.牺牲、病故抚恤标准 - 来源 : 陇县民政志 / 第三篇 民政工作
1952年革命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兵民工负伤致抚恤标准表 - 来源 : 延安市民政志 / 第三章优抚
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表 - 来源 : 延安市民政志 / 第三章优抚
二、牺牲、病故军人抚恤 - 来源 : 旬阳县志 / 卷一○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