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物价志
卷四 物价
第一章明、清及民国时期
附五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十五日陇县政府行文通知县城内各粮行、按月逐日表报小麦市价。凭以计算税金。
陇县城关镇德茂粮行造报本年二月份每日市价报告表 民国三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