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县志
“文化大革命”志
第二章拨乱反正
第二节落实党的政策
一、平反冤假错案
二、改正“右派”
三、复查错订成份。给“四类分子”摘帽
四、给地下党恢复名誉
五、为“联总武工队”平反
平反冤假错案 - 来源 : 千阳县志 / 二十二 “文革”动乱
第二节纠正“三案” - 来源 : 澄城县志 / 文化大革命与拨乱反正
一、谷运才错案终被平反 - 来源 : 宝鸡市志 中 / 第二十五编民政信访档案
附案例二则:孙惠玲案 - 来源 : 石泉县志 / 卷十二政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