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民政志
第三章社会救济
第二节救济
三、【精减退职人员救济】
退职老弱残职工、一般精减职工救济分配表 单位:元
精减退职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款分配表 单位:万元
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 - 来源 : 吴堡县志 / 民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