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民政志
第三章优抚
第三节抚恤
附:陕甘宁边区抚恤委员会总会通知
1978年1月起对在乡残废金标准作了调整 单位:元
第一节军人优抚 - 来源 : 横山县志 / 政权志
一、残废抚恤的对象和标准 - 来源 : 陕西省志 第五十三卷 民政志 / 第四篇优待抚恤
四、残废抚恤 - 来源 : 宝鸡市志 中 / 第二十五编民政信访档案
1982年起对在职残废金标准调整为 单位:元 - 来源 : 延安市民政志 / 第三章优抚
[复退军人安置] - 来源 : 莲湖区志 / 第十三篇政权
一、抚恤 - 来源 : 澄城县志 / 民政志
二、革命残废军人抚恤 - 来源 : 汉中市志 / 民政志
革命残废军人、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残废抚恤金标准 1982年 - 来源 : 陇县民政志 / 第三篇 民政工作
兴平倒1976~1989年发放牺牲病故抚恤金表 - 来源 : 兴平县志 / 政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