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 第二十六卷 二 航运志
第五篇 管理
第二十四章 古、近代规章制度
第三节 宋、金、元漕运规章
七、商船与官船分运漕粮
十、元代船户要缴纳赋税
八、漕运舟船,行有定时,运有定价
九、漕运船只在战时要进行伪装
一、漕运官员与漕运
三、放排时间及木筏水工
二、关卡查验与税金征收
五、押运(纲船)者责任
六、依船只坚固程度装载不同种类物资
四、宋代押运船、筏人员,须以家产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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