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 第七十五卷 进出口商品检验志
第四篇出口商检
第十七章出口金属材料、非金属矿产品与化工产品检验
第四节煤炭检验
(十七)1987年7月27日陕西省经济委员会、陕西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陕西省煤炭工业厅、陕西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陕西分公司联发《陕西省出口煤炭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来源 : 陕西省志 第七十五卷 进出口商品检验志 / 附录
第二节秦(家川)七(里镇)线 - 来源 : 黄陵县志 / 交通·邮电志
检验员用显微镜进行出口食品检验 - 来源 : 陕西省志 第七十五卷 进出口商品检验志 / 第七篇商检综合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