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 第五十卷 政务志
第四篇人事行政
第二章中华民国陕西省人事行政
第三节国民政府
表4·2文官俸给表(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八月十四日行政院遵照)
表4·3第二次修政文官俸给表(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布、自民国十七年一月施行)
表4·4国难期内公务人员维持生活费数目表(民国二十一年二月国民政府通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