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 第五十三卷 民政志
第四篇优待抚恤
第三章革命根据地的优抚
第二节陕甘宁边区
四、抚恤
民国38年(1948)上半年残废军人抚恤标准
民国38年(1948)残废军人抚恤标准
因公殉职革命军人、革命人员家属抚恤金标准
边区政府对残废抚恤金调整变化情况表
烈士家属抚恤金标准
民国38年(1949)下半年因战残废军人荣誉金、抚恤金标准
民国38年(1949)因公残废军人优待金标准
残废抚恤 - 来源 : 吴堡县志 / 民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