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志1986-2010
第十七编 地方人民政府
第七章 民政工作
第五节 军人优抚
第六节 福利事业
第七节 婚姻与殡葬管理
第八节 少数民族事务
第九节 老龄工作
第十节 社团管理
第十一节 抗洪救灾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基层政权建设
第三节 地名勘界
第四节 社会救济